2013-4-25 20:00
宅~有何不可
旅西華商攜帶超過10萬歐元現金進貨遭警方沒收
中新網4月24日電 據西班牙歐浪網報導,西班牙法律規定,出國時不能攜帶現金超過9999歐元,在國內時個人身上不能攜帶現金超過10萬。最近半年中,一些旅西華商因為攜帶現金過多而在警方臨檢時被查出,而遭到沒收。
日前西班牙北部就發生瞭這麼一起事件,一位華人在北部經營倉庫生意。本月初,他攜帶現金9.9萬歐元到馬德裡倉庫區進貨,不想在半路遭到西班牙國民警衛隊(Guardia Civil)的臨檢,隨即警衛隊搜出瞭這些現金。盡管他再三介紹這筆錢是用來進貨的,以及並沒有超過10萬歐元,但是國民警衛隊依然將這筆錢沒收。
林某表示自己也知道西班牙有規定不能攜帶超過10萬歐元的現金,因此他每次都是帶9萬多歐元,也都沒出事,直到這一次遇到國民警衛隊的檢查。
經過清點之後,警方發現這筆錢並沒有超過10萬歐元,林某本來以為沒事瞭,誰知警方表示同車另一個人身上還有1000多歐元,因此兩筆錢加在一起超過瞭10萬歐元,隨即將這筆錢沒收。
而林某在回去之後緊急找律師處理此事,但是兩天之後林某就接到瞭法院的信,表示林某因為涉嫌違反相關法律,因此可能面臨進一步的?款。
據記者瞭解,林某和自己的律師目前已經準備提起上訴,而案件的重點則在於9.9萬歐元和另外1000多歐元並不是一筆錢,警方的做法明顯存在不合理的行為。